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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5-10-13 09:44:59   作者:人文学院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课程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 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西石大教〔2025〕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我院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小勇 方 亭

副组长:兰 昆 方松林

成 员:王敬艳 马 可 曹盼宫 赵文婷 戚晓波 刘晓东 范嘉欣

二、认定范围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课程,可以申请学分认定和转换:

(一)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

(二)在校修读微专业、辅修专业的课程。

(三)转学学生在转出本科高校修读并考核合格的课程。

(四)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学生于国(境)内外本科高校修读并考核合格的课程。

(五)经我校认可的网络资源共享课程。

三、认定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习成果,可以申请学分认定和转换:

(一)学生通过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获得成果,以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授权等学习成果,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或学分要求的。

(二)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及其他通行相应语种等级考试等级证书。

(三)学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四)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取得的退伍证。

(五)其他不低于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习成果。

四、认定原则

(一)学分认定和转换要保证学生专业知识体系完整性,尽量以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分、学习成果来认定和转换即将学习或需重修的课程学分。

(二)原则上学生所学课程与培养方案现有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教学目标相近,教学课时相当,教学内容相关度在70%及以上,方可认定和转换为对应课程的学分。课程名称不同或不相近,只能认定和转换为任意选修课。

(三)课程可按照“一对一”“多对一”或“一对多”进行互认,同时遵循同类课程之间互认的原则,即理论课互认为理论课,实践课互认为实践课;若一门课程既包含理论学时也包含实验学时,可酌情拆分互认为理论课和实验课。

(四)认定和转换的全部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60%。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竞赛奖励等成果不得重复转换,以最高级所认定的学分进行转换。

(五)学科竞赛奖励,原则上认定为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或有实践学时的理论课,不能认定只有理论学时的课程。认定学时等于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该课程当学期的学时,或培养方案中现有的相同或相近理论课程的实践学时。

(六)特殊情况学分认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七)学分不予重复认定,经认定后不予更改。

五、认定及方法

(一)因学籍异动原因修读的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

1.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相同的,可直接认定为现专业相应课程。

2.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相近,学时或学分不低于拟认定课程的,可认定为相应的课程。

3.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有较大差异或不在培养方案内,可认定为部分专业选修课程或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二)国(境)内外本科高校修读的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

1.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约定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

2.无协议约定的,交流期间修读的课程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0号)执行。

3.一周以上的短期研究类项目、实习实训类项目、文化交流、志愿活动等可认定为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实践环节或通识课程。

3个月及以上的境外交流学习经历,可认定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达到3个月的,可申请认定2个学分;达到6个月的,可申请认定4个学分;达到1年及以上的,可申请认定6个学分。

(三)辅修专业、微专业学习的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0号)相关条款内容执行。

(四)学生修读学校认可的网络资源共享课程,可以申请认定为课程学分。

1.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以学校教务处要求为准。

2.专业类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定期组织认定专业类在线开放课程(含本校开发课程)作为学分认定课程,由学校统一公布。学生在系统选课后,通过在线学习的方式完成课程学习,但必须通过校内考核后方可获得学分,学分数与校内课程一致。在线课程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纳入综合成绩计算范畴,其占比原则上与认定当期我校相应课程综合成绩评定时平时成绩占比相同。

(五)学生通过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授权等学习成果,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或学分要求,可申请学分认定获得相关课程1—6个学分,认定成绩计入相应课程总评成绩。学分认定规则具体见《学习成果认定对照表》。

(六)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或雅思(IELTS)、托福(TOEFL)及GRE等全球认证性考试,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学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达到当年国家线录取分数线,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取得的退伍证等情况的学分认定和转换,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0号)相关条款内容执行。

六、成绩换算规则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0号)相关条款内容执行。

《课程成绩转换对照表》、《学习成果认定对照表》详见《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0号)。

附件:1.学科竞赛学分认定对照表

      2.课程转换对照表

                                                               人文学院

                                                               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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